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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4-10-22

改建廠房須設滯洪池 台中工業區老廠叫苦

內政部去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要求都計地區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物要設滯洪池,而台中工業區已開發卅年,很多廠商要改建老廠房增加產能,竟也被要求設滯洪池,日前市府同意個案處理,但至今仍有種種法令限制,已有廠商想放棄。廠協會呼籲市府協助處理,否則將影響產業發展。

市府水利局表示,由於台中工業區是山坡地,依法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的改建,須提正式水保計畫書,而且不是設滯洪池,是減洪設計。廠商必須將相關證照補齊並提出水保計畫,水利局會進行協助。

台中市工業區廠協會表示,由於內政部去年修改建築技術規則,要求都計地區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物要設滯洪池,已對廠商產生嚴重的影響。

廠協會理事長張光瑤強調,台中工業區已開發卅年,廠商們早在工業區建廠廿、卅年。現在要增加產能改建廠房,竟還要設滯洪池,不但增加廠商的成本,且無地方可興建滯洪池。廠商都同意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但法律不應是一體適用,要考量地區特性。

張光瑤指出,台中工業區的產值很高,很多業者都有改建廠房的需求,希望市府儘速協助處理,否則如此下去,將會影響台灣產業發展,請市府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