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資訊
News 2014-10-23
「錯誤」節稅法 小心!反吃上連補帶罰
按照法規合法節稅,可為民眾省下不少稅金,不過若節稅方式用錯了,甚至刻意逃漏稅,恐怕會面臨連補帶罰的狀況,例如近期國稅局就查到了民眾售屋以「預告登記」方式規避奢侈稅,遭加0.25倍稅金;另外也有利用自用住宅名義避奢侈稅遭罰,以及為了省土增稅卻遭課高額奢侈稅不諳法規的案例。
國稅局發現有民眾以設定「預告登記」延長房地持有期間,等持有期間超過2年後,再將房產過戶給買方,以達到規避奢侈稅的效果。不過,這個方式一旦遭查獲,最高會依照逃稅金額處3倍罰鍰。
舉例來說,民眾在2011年8月購買房產,隔年10月持有未滿2年的狀況,將房產預告登記給買方,等到房屋屆滿奢侈稅2年閉鎖期,才塗銷預告登記並移轉給買方。
國稅局說,這個案例雙方簽約價金為1500萬元,預告登記時買方先付1200萬元,等2年後再付清尾款,但因屬逃漏奢侈稅,因此遭罰150萬元奢侈稅並加處0.25倍罰鍰。
也曾有民眾「利用贈與房產給前妻避奢侈稅」的案例,有法拍投資客將房產贈與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前妻,但因國稅局查到資金流向,最後也是「聰明節稅破功」。
總價2100萬元房屋,遭祭出2.5倍罰鍰,若以15%換算奢侈稅,單一1間房屋的前後總補稅金額就達1102萬元。 另外,有民眾不諳法規,以為節稅反變成補稅。
高雄市有個案例是,夫妻為了省土增稅,太太將房產贈與給未曾使土增稅優惠稅率的先生,沒想到房產持有未滿1年,雖省了土增稅100萬元,但1800萬元的房產,還是得課徵15%的奢侈稅。
國稅局發現有民眾以設定「預告登記」延長房地持有期間,等持有期間超過2年後,再將房產過戶給買方,以達到規避奢侈稅的效果。不過,這個方式一旦遭查獲,最高會依照逃稅金額處3倍罰鍰。
舉例來說,民眾在2011年8月購買房產,隔年10月持有未滿2年的狀況,將房產預告登記給買方,等到房屋屆滿奢侈稅2年閉鎖期,才塗銷預告登記並移轉給買方。
國稅局說,這個案例雙方簽約價金為1500萬元,預告登記時買方先付1200萬元,等2年後再付清尾款,但因屬逃漏奢侈稅,因此遭罰150萬元奢侈稅並加處0.25倍罰鍰。
也曾有民眾「利用贈與房產給前妻避奢侈稅」的案例,有法拍投資客將房產贈與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前妻,但因國稅局查到資金流向,最後也是「聰明節稅破功」。
總價2100萬元房屋,遭祭出2.5倍罰鍰,若以15%換算奢侈稅,單一1間房屋的前後總補稅金額就達1102萬元。 另外,有民眾不諳法規,以為節稅反變成補稅。
高雄市有個案例是,夫妻為了省土增稅,太太將房產贈與給未曾使土增稅優惠稅率的先生,沒想到房產持有未滿1年,雖省了土增稅100萬元,但1800萬元的房產,還是得課徵15%的奢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