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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2016-03-10

打造綠能聚落汙染農地 未來改種太陽能板?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高峰論壇」時指出,台灣適合打造成綠能產業聚落,而經濟部次長沈榮津也表示,將配合政府釋出土地,將研擬開放不利耕作的農地改「種」太陽能板,轉朝向規畫發展地面型太陽能發電,太陽能業者對此事樂觀其成。

太陽能業者指出,閒置土地若能規畫太陽能電力專區或「太陽能農牧混合區」,農民除了可向太陽能業者收取租金外,政府也能節省休耕補助預算,且農民還能因此提高就業率跟收入,受到汙染的廢耕地及地層下陷的中南沿岸休耕地,不種菜之後就可以改種太陽能板,活化閒置土地。

根據資料統計,國內火力發電廠一年共產出537億度電,元晶科技董事長廖國榮表示,若台灣能建造40GW地面型太陽能電力系統,每年約可產生455億度電,40GW地面型太陽能發電系統約需要4.3萬公頃土地,約占台灣全島總面積3.6萬平方公里的1.19%,或占台灣休耕地面積16.7萬公頃的25.7%,若政府未來能將農地發展成為「太陽能農牧混合區」,將能有效活化土地利用率。

廖國榮指出,將部分廢耕地及休耕地改成「太陽能電力專區」或「太陽能農牧混合區」,可相當程度改善農業人口所得偏低的問題,太陽能電力業者可提供每公頃每年20萬元的土地租金給農戶,比農委會休耕補助每公頃9萬元多了2.2倍。

業者表示,只要將太陽能板架高,就能成為類似太陽能屋的建築,太陽能板間保持足夠間距、就能調配陽光運用,太陽能板底下可從事較大規模的畜牧養殖,甚至規劃成遊樂區,能進而創造更高土地利用價值,農民所得也能因此增加。

太陽能業者新日光表示,樂見休耕地或廢耕地未來能夠活化利用,這對提升國內太陽能內需有相當幫助,將可以有效提升太陽模組需求,相關的上游電池廠商,矽晶圓等廠商也能因此受惠,且透過建置經驗累積,也將能幫助未來台灣太陽能廠有系統化的向全球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