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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2017-12-29

外銀授信單一客戶上限 放寬

上揚工業不動產 轉載*

為了鼓勵外銀分行協助台灣再生能源產業、擴大融資動能,金管會昨(28)日宣布,外商銀行對單一客戶的授信上限從70億元,改為70億元及淨值的兩倍孰高作為基準,據了解,此項開放,日商銀行在台分行獲益最大。

為了達到2025年非核家園,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將提升至20%,政府扶植產業不遺餘力。

金管會表示,為了提升外銀分行授信能量,鼓勵與國銀合作,協助產業轉型及經濟的永續發展,金管會修正外國銀行及代表人辦事處修正管理辦法,將對於同一人同一關係人(單一客戶)的放款限額,從70億元為上限,調整為70億元或者是淨值的兩倍孰高者作為基礎。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目前在台灣的外銀分行平均淨值大約是34億元,其中有十家的淨值兩倍可以超過70億元,包含全數日系銀行日本三井住友、瑞穗、三菱東京日聯;另外美國銀行、梅隆銀行、泰國盤谷銀行、新加坡星展銀行、華僑銀行、歐洲的瑞銀和澳盛銀行,其中又以日商承辦再生能源專案貸款的意願最高。

為鼓勵銀行積極投入再生能源融資,金管會已做出多項開放,包括針對中、外商銀行承做綠能產業融資,若取得外國中央政府設立信用保證機構擔保,獲保證額度可從「無擔保」信用總額中扣除。

另外,五大在台外銀子行,針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認定的綠能業者融資,可不受放款客戶年營業額須達350億元限制。

金管會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有三大考量,包含外國銀行分行希望可以擴大餐與再生能源等大型公共建設專案融資,放寬授信限額,有助於外國銀行與本國銀行合作,提供大型投資計劃所需的資金;授信限額的放寬,是以淨值計算所以外銀分行仍有足夠的資本因應授信風險;外銀分行也需要遵循法規,落實內部風險控管。金管會修正法規須預告30日,明年初才能夠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