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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8-02-06

水電0度的空屋 房屋稅5月改課非自住

上揚工業不動產 轉載*

在台北市,即使持有3戶以內,實際無人居住的空屋將無法適用房屋稅的自住稅率1.2%。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宣布,為了讓空屋回到市場上成為居住單元,空屋的房屋稅將改課非自住稅率2.4%或3.6%,預計5月寄房屋稅單時就適用。
 
鄧家基在地政局的「2018台北市健全房市政策與行動發布記者會」上表示,台北市的空屋高達6萬戶,為了逐步落實居住正義,讓空屋回到市場上,屋主除了可以包租代管做愛心,並獲得公益出租時的房屋稅、地價稅減免,也將藉由房屋稅改課,讓屋主有些壓力。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財產稅科楊科長表示,空屋的清查,將與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和台灣電力公司合作,將2017年7~12月的水、電度數與房屋稅籍資料交叉比對,如果水、電度數為零度卻申報為自住,將在5月寄發房屋稅單時就改課非自住稅率為2.4%或3.6%。
 
由於房屋稅率由1.2%增加到2.4%或3.6%是增加民眾負擔,楊科長表示,被改課的屋主會收到雙掛號的公文通知,預計2月底會寄出第一波。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也說明,例如自己、配偶、子女總共持有3戶並申報為自住,但實際有1戶為水電零度的空屋,房屋稅率是2戶適用自住的1.2%,1戶適用非自住的2.4%。但如果持有4戶以上房屋,原本申報A、B、C3戶自住,但C卻是空屋,可以將D遞補為第3戶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