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資訊

LATEST News

首頁>市場資訊>詳細內容
房市資訊
工商時報 2018-05-04

業務用固定資產買賣 免營業稅

上揚工業不動產 轉載*

為減少執行業務所得者與稽徵機關的爭議,財政部昨(3)日核釋,專營專業性勞務的執行業務者,若有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且專供專業性勞務使用而持有的固定資產,就可以免辦稅籍登記,並免徵營業稅。

依據營業稅法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的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就是銷售貨物;提供勞務給他人,或提供貨物給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所銷售的專業性勞務,則不包括在內。

不過,營業稅法第二條又規定,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必須課徵營業稅。官員指出,若是執行業務所得者,因買賣其非經常買進、賣出的固定資產,到底該用第二條還是第三條的規定施行,常使稽徵機關與執行業務所得者有所爭議。

因此,財政部發布解釋令,專營專業性勞務的執行業務者,若有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且專供專業性勞務使用而持有的固定資產,可免辦稅籍登記、免徵營業稅,以解決各稽徵機關看法不一的問題。

官員指出,此解釋令包括醫師的專業性設備、記帳士的電腦等,今起皆適用,過去尚未確定的案件,或正在行政救濟的案件也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