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業訊息
工商時報 2018-05-18
新廠年排2.5萬公噸CO2e 將列管
上揚工業不動產 轉載*
為了讓新設廠、擴廠業者及早因應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環保署參考國際總量管制作法,公告「新設或變更溫室氣體排放源排放量規模」草案,明定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作為新設業者列管條件。
這次環保署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0條預告草案內容有2項,包括訂定新設工廠的納管門檻為2.5萬公噸CO2e,既存工廠則以製程變更致排放量增量達20%且達2.5萬公噸CO2e為門檻條件,也同時規範其年排放量的計算方式。
環保署環管處解釋,2025年正式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之前,希望能公告「門檻」讓未來符合條件的業者,可及早引入最佳可行技術降低排放,預計在5月下旬也將公布獎勵措施,鼓勵業者提前為溫室氣體總量管制預作準備。
為了讓新設廠、擴廠業者及早因應溫室氣體總量管制,環保署參考國際總量管制作法,公告「新設或變更溫室氣體排放源排放量規模」草案,明定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作為新設業者列管條件。
這次環保署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0條預告草案內容有2項,包括訂定新設工廠的納管門檻為2.5萬公噸CO2e,既存工廠則以製程變更致排放量增量達20%且達2.5萬公噸CO2e為門檻條件,也同時規範其年排放量的計算方式。
環保署環管處解釋,2025年正式實施溫室氣體總量管制之前,希望能公告「門檻」讓未來符合條件的業者,可及早引入最佳可行技術降低排放,預計在5月下旬也將公布獎勵措施,鼓勵業者提前為溫室氣體總量管制預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