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訊息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2019-09-20
林口國際媒體園區招商案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
在新北影視城計畫的發展架構下,促進國內外影視產業交流、觀光、相關產業鏈結及人才培育等機能,結合周邊地區資源及相關重大建設成為臺灣影視推動主要基地。
基本資料
基地面積: 共計11.66公頃,扣除公共設施面積後為9.29公頃,規劃A、B、C、D 等4基地(如下表)。
土地權屬: (1) 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2) 新北市,管理機關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土地分區: 第六種產業專用區。
開發強度: 建蔽率為60%、容積率為300%。
開發方式: 設定地上權。
開發內容
1. 第六種產業專用區:以引進影視文創、娛樂休閒及生活支援服務性等產業為原則。
2. 規劃及興建內容:
- 核心產業:影視及關聯產業、娛樂休閒產業及其他經新北市政府認定有利促進影視發展之相關產業,所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總樓地板面積之70%
- 生活支援產業: 依中心商業區容許使用,所使用樓地板面積不得高於總樓地板面積之30%
租金與權利金
林口機一土地租金及權利金(開發權利金+營運權利金):
一、土地租金:營運期及興建期租金比率為 A + B = 3.5%
A.按得標人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2.4%計算地租,固定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申報地
價,不隨申報地價調整。
B.按當期土地申報地價1.1%計算地租,申報地價調整時,應隨申報地價調整之日起隨同調整。
二、權利金:包含開發權利金及營運權利金
A.開發權利金:簽約時繳納,依各基地條件不同,約介於2-5億
B.營運權利金:營運期間計收,依各基地條件不同,約介於2%~3%
招商訊息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辦理「林口國際媒體園區招商案」公告招商,公告上網時間自108年9月20日起至108年11月29日止,
投標文件須於108年11月29日17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段 161 號 4 樓),逾期恕不受理,歡迎各界踴躍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