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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9-10-18
北市擬調房屋稅 新北:需中央修法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
對於家戶依照持有戶數的差別費率規畫,台北市府財政局長陳家蓁表示,除了盼中央取消全國自住3戶內1.2%的優惠外,也建議改成第一戶為1.2%,第二戶改為1.5%至2.4%,第四、五戶則是2.4%至3.6%,而第六戶以上,內部則暫定4.8%。
張育民說,不論之後中央要如何調整房屋稅,只要稅率合理,新北市原則上都不反對,但希望能「簡政便民」。由於財政部過去採「全國歸戶」方式來認定自住及非自住房屋,但因各縣市的非自住稅率、房屋評定現值以及評定期程不同,希望能改成「縣市歸戶」,減少民眾的困擾。
新北市財政局長李泰興表示,有些民眾因繼承關係,擁有超過3戶房屋,雖沒囤房意思,卻被課非自住的稅率,有失公平。「縣市歸戶」就是不論戶籍在哪,只要在各縣市所持有的房屋,不超過該縣市規定自住戶數,就不算非自住。
李泰興建議,在調整房屋稅率時,中央應做好配套措施,包含如何認定自住與非自住房屋,以及第4戶房屋是否排除繼承的房產等,讓民眾能更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