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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14-03-19

高適不動產公會 提三爭取三建議

高雄市開放空間獎勵已經廢除,並且訂有各項容積獎勵上限20%的規定,因此,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昨(18)日提出「三爭取三建議」,除了持續爭取奢侈稅廢除,也希望建商申請建築執照過程中,有關容積獎勵部分,依照民國102年1月14日公布的都計法高市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不用再送都委會審議,避免冗長行政流程。
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昨(18)日舉行第12屆第二次會員大會,通過「三爭取」,第一是,持續向財政部爭取廢除奢侈稅,恢復市場正常交易,不要因為打房,限縮民眾申貸第二棟房貸成數。
第二項爭取是,「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在101年送內政部審議之後,迄今尚未有結果,將爭取儘速公告實施。
第三爭取是,爭取高雄市簡易都更「小型基地改建容積獎勵辦法」,150坪即可申辦,縮短申請流程為大約3個月。
另外大會通過的「三建議」包括,高雄市政府已經刪除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因此,建議高雄市政府都發局,依照民國102年1月14日公布的施行細則所訂「各項容積獎勵上限20%」,即適用開放空間獎勵辦法,不用再送都委會審議,避免冗長行政流程。
第二項建議是,針對合併前的高雄縣行政區,高雄市政府近期公告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原「法定空地二分之一綠地」規定,修正為建築基地不分規模應予以綠化,公會建議刪除「不分規模」的限制,亦即住宅使用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下,免予檢討。
第三項建議是,建議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針對都市發展需求,制定合宜的退縮規定,以面臨最寬道路退縮,寬度相同者擇一為之即可,避免影響中小型基地的開發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