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資訊

LATEST News

首頁>市場資訊>詳細內容
產業訊息
工商時報 2014-04-09

日月光條款 入產創條例

 產創條例租稅抵減納入「日月光條款」!企業若當年度違反環保、勞工及食安法規,情節重大者,將不得適用當年度的研發投抵租稅獎勵,至於政府補助計畫部分,則停止撥付次期款,還會被追回當年已撥付款項,最長停止補助5年。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9)日將審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與產創條例修正案。產創條例主要是將研發定義放寬,以利新興文創及服務業也得以適用產創的投資抵減辦法。去年國內發生一連串食安風暴,又有日月光排放廢汙水事件,經濟部已修改產創條例子法,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做為租稅抵減及政府補助的審查條件。但是立委認為僅以行政命令規範,不足以警剔企業,因此要求修改產創條例,在母法中加重企業的社會責任。
 經濟部指出,針對產創之租稅優惠,已研修「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草案已函送財政部辦理會銜,即將發布。為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公司違反法令,且同事由連續違規,不得申請研發投抵且不適用當年租稅之獎勵。
 同時,「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已在3月下旬公告修正,業者若同一事由連續違規並經主管機關裁定屬情節重大者,1至5年內都無法向政府申請相關補助,若計畫已執行中,則是停止撥付款項並追回當年度之補助款。
 經濟部指出,業者申請補助計畫的資格已從嚴認定,原本僅針對違法公司的某件申請計畫停止補助1至5年,現在則是停止整家公司的全部申請計畫,並將追回當年以發放相關補助款項。
 另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給予中小企業更大彈性空間規劃使用研發投抵,中小企業投資於創新研究發展的支出,可選擇抵減率15%僅抵減1年,或抵減率10%可抵減3年,擇一適用。
 至於在加薪議題部分,經濟部指出,在景氣欠佳下,中小企業願意增加投資、增僱員工並提高整體薪資給付總額,得就每年增雇的本國籍員工薪資金額的130%限度內,自營所稅額中減除,意思就是多投資、多雇人,還可多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