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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5-12-17
反映土地實價 中央按讚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
至於全台公告地價因為三年才調整一次,二○一三年全台公告地價所占正常交易價格僅百分之廿點一九,即使是全台土地價格最高的台北市,公告地價占市價亦只百分之廿五點四六,還低於雲縣、嘉市與連江縣。
財政部指出,公告地價是政府對持有土地者課徵地價稅的稅基,台北市公告地價大幅調整,代表明年十一月開徵的一○五年度地價稅,持有台北市土地的納稅人稅負會有感攀升。
因自用住宅地價稅率只有一般稅率的五分之一,財政部提醒納稅人,仔細檢查手邊的地價稅單,例如做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卻未被按自用住宅稅率課稅,即應儘早提出申請。
此外,明年台北市繼續調升土地公告現值,財政部也建議,已在今年年底間訂約買賣土地的納稅人,要把握明年一月最後的省稅期。
土地稅法第卅條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申報人在訂定契約之日起卅日內申報,可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課徵增值稅;逾訂定契約日起卅天申報者,則改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
財政部指出,以台北市為例,土地所有權人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訂約出售土地,明年一月廿九日前向稅捐機關申報,即可仍按今年較低的公告現值繳納土增稅,對售地者較為有利;跨過一月廿九日後申報,就要改按明年較高的公告現值課稅,稅負將會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