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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2019-03-27

凱博觀點/在陸轉讓股權 資金匯出免擔心

上揚工業不動產 轉載*

近年來大陸因工資高漲、環保要求提升、以及美中貿易大戰等因素,許多台商紛紛選擇退出大陸,轉進東南亞地區。但因大陸有高達30%~60%的土地增值稅,加上25%的企業所得稅以及盈餘匯出還要再扣繳10%,整體稅務成本可能高達交易價金的50%。若能以股權轉讓形式出脫土地廠房,則只按出售股權所得之10%繳納資本利得稅,是稅務上最佳處理方式。

而前述股權轉讓交易,買方如果同是外資公司,價金均在海外交付,無資金匯出大陸問題。

但現在實務上買家多為大陸內資公司,所以股權轉讓模式為外資轉內資,交易價金必須由大陸匯至境外。因大陸外匯資金控管比較嚴格,台商一般會擔心交易完成後,資金是否能順利匯出?

筆者近年來協助許多台商將其土地廠房以股權轉讓的形式出售予大陸內資公司,過程中要先完成外資轉內資的工商變更,之後送稅局申請核稅。牽涉到土地廠房的股權轉讓,稅局會要求做土地廠房的評估。重點是完稅後記得需填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完成稅務備案,即可憑備案表向銀行申請非貿付匯,經銀行向外管局核備完成後,就可以將股權交易價款正常匯出境外。

另外要考慮的是,當大陸外匯管制相對嚴格,尤其是人民幣匯率有重大貶值壓力或者是年關將近時,審批或許會有所延遲。但總體而言,最後還是可以正常匯出的。而挑選外匯經驗豐富的銀行及事先充分的溝通,是掌握時程的重要關鍵。

以股權轉讓方式移轉土地廠房的操作過程中,辦理工商、稅務及銀行外匯的專業細節相當多,建議台商如有相關需求,應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