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稅繳納期限 至5月31日截止經濟日報 2018-05-28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提醒納稅人儘速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官員提醒已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務必在31日24時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餘額,以利轉帳納稅扣款作業。官員指出,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二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如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了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為方便民眾依限繳稅,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及所屬13個分處的全功能服務櫃檯在繳納期限最後一日,即5月31日,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提供補發房屋稅繳款書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107年房屋稅繳納...

不動產法律系列!產權信託不等於履約保證房地王新聞 2018-05-19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前一陣子發生一些民眾買了預售屋建案,但隨後建商落跑、民眾求助無門的案例,更重要的是,在這些無法交屋的建案之中,有的具備了履約保證,有的則是把建物所有權交付了信託,但最後購屋民眾還是無法交屋,令民眾既無奈、又百思不得其解。針對這些原因及問題,法界人士表示,購屋民眾對「履約保證」、「交付信託」普遍有所誤解,以為買預售屋建案只要簽了履約保證或產權交付信託,就可以保證房子一定能交屋。實際上,「交屋」和「履約保證」是兩回事,「交屋」和「信託」更是不一樣的意義,民眾千萬別在預售屋買賣契約看見「信託」二字,就以為購屋有了萬全的保障。以前一陣子在桃園市爆發的建商突然跳票、預售屋蓋到一半無法...

賣房不找仲介也會被詐 永慶房屋提醒要簽履約保證好房網News 2018-05-14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新北市一名男子自行上網售屋,不料疑遇詐騙,對方以短時間繳付兩成頭期款,取得賣方信任,使賣方在未完成尾款支付就將房子過戶,最後不但找不到對方,甚至因未簽「價金履行保證」連同尾款也要不回。新北賣方因遭對方代書欺瞞「履約保障僅能保障買方」,造成程序忽略與損失。據永慶房仲網提供,價金履約保證是指,在買賣雙方價格談妥後,買方支付的各筆款項都存放在專戶中,包括買賣過程中,賣方所需支付的各項稅捐、費用皆由專戶中給付,直至交屋完成後,將銀行專戶結清並加計利息支付給賣方,保障買賣雙方交易安全與權益。簽訂「價金履行保證」能確實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無論自售或是委託房仲,屋主想保障交易安全,就一定要...

房地合一新制 不論盈虧都要申報中廣新聞網 2018-05-09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到目前為止已經超過2年,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個人交易房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即使虧損也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以免受罰。北區國稅局分析個人交易符合新制範圍的房地卻沒有申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納稅義務人誤認為出售的房地適用舊制,提醒105年1月1號以後取得,或者103年1月2號以後取得,而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在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都屬房地合一新制的課稅範圍。另一個原因,北區國稅局指出,因課稅所得為零、虧損,或適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誤認為不用申報。或者以為要合併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適用新制課...

房屋出租供社會住宅使用 每月萬元以內免納綜所稅中廣新聞網 2018-05-07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到5月31號為止,北區國稅局提醒住宅所有權人,如果房屋出租給接受主管機關的各項租金補貼者,或供社會住宅使用,出租期間取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1萬元以內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為了使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申報,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將房屋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的各項租金補貼者,房東在出租期間取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1萬元以內部分,免納綜合所得稅;超過部分減除該部分之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租賃所得,必要損耗及費用,如不逐項舉證申報,可按應稅租金收入的43%計算減除。另外,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屋出租給符合住宅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