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未來4年施政重點 聚焦智慧服務、健全房市地產天下 2018-03-01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台北市地政局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未來4年施政重點,包括發展智慧地政提供更多便民服務、健全房市政策促使房價合理化,還有兼顧舊區再生與新區開發的方案,邁向宜居永續城市。地政局長李得全表示,邁向智慧城市便民服務的首要任務之一為發展智慧地政,智慧測繪行動網將推廣大台北地區衛星地位服務、整合各項測繪資訊平台、奠基圖資數位應用,優化服務系統;智慧地所服務系統將於3月上線,同步推出電子支付功能,7月介接中央財稅系統,申請免附稅單,擴大一站式服務,8月金融機構印鑑比對系統亦將上線;服務聯網地政雲將提供民眾行動服務即時定位、公地活化民眾參與、不動產交易消費爭議地圖及房市指標溫度計等服務,並提供...
鼓勵民間參與公建 營所稅課稅規定放寬經濟日報 2018-02-27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為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依照現行法規,可享五年期間免徵營所稅的租稅優惠,但由於過去課稅所得定義較為不明確,免稅期間起算認定不同導致爭議,因此財政部近日也核釋,企業可「盈虧互抵」後,自有實際獲利年度才開始起算最長五年免納營所稅,實際享有該租稅優惠。行政院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同時也希望促進民間機構多投資,加上與過去相比,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案件越來越多,財政部也針對法規進行修正調整。根據現行促參法第36條規定,民間機構可自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開始營運後有課稅所得的年度起,最長以五年為限,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所謂的有課稅所得的年度,依照現行子法規規定,僅明列民間機構參...
代子女付土地拍賣標金 視同贈與經濟日報 2018-02-23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A君日前標購法院拍賣土地一筆,拍定價格為1800萬元,並由父親B君代為支付拍定價金,且B君事後並未向其子A君求償,高雄國稅局認定,代子女支付標購法院拍賣土地價金,應課徵贈與稅。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應課贈與稅。官員說明,A君日前標購法院拍賣土地一筆,拍定價格為1800萬元,經該局查得是由父親B君代為支付拍定價金,且B君事後並未向其子A君求償,經輔導後,B君在收到國稅局通知後十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經按代子A君支付拍定價金1800萬元扣除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後核課贈與稅。該局提醒民眾,如有...
親屬買賣房地 須留支付證明經濟日報 2018-02-22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甲君向弟弟購入不動產,部分金額被認定贈與,其後出售,贈與部分不被計入成本。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在親屬間的房屋或土地交易,任何支付價款之行為,建議都要留下完整的支付價款證明,以避免日後出現稅務爭議。該局舉例,日前接獲納稅人甲君反映,在2016年3月時向其弟乙君買入位於高雄市的房屋和土地,而雙方當時約定買賣的總價款為550萬元,但甲君向該局申請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時,卻僅能證明價金支付了440萬元,剩下的110萬元部分,該局便認定為是乙君該年度對甲君的贈與。然而,甲君在2017年3月時,則又將該房屋及土地以總價550萬元出售給第三人,此時依法應按照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房屋無償借他人營業使用 應申報租賃收入經濟日報 2018-02-22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高雄國稅局表示,將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使用,仍應申報租賃收入。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將自有房屋無償借予親友經營的公司使用,為何須核算租賃收入?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至於所謂「他人」,官員表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官員指出,自有房屋無償借予親友經營的公司使用,公司屬法人組織,為上述規定所稱的他人,縱使確實未收取租金,仍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將個人財產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