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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14-05-28

預售屋實價登錄 一國兩制

內政部研議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人完成正式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後30日內,必須完成申報實價登錄,然而建商若自建自售,則不在管轄範圍,引爆實價登錄的大黑洞!不但形同「一國兩制」,還讓建商成為實價登錄制度下的死角。內政部日前研議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納入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後30天內,經紀人必須向主管機關登錄成交價格;但如此的修法方向,是管人、不管事,規範到內政部地政局管轄範圍內的不動產經紀人、卻規範不到內政部營建署管轄範圍內的建商和不動產開發業。此舉已導致建商和代銷業雙方面臨這半世紀以來最嚴重、最緊張的對峙局面,建商依然是實價登錄制度下唯一可以逍遙法外、無法可管的行業。

最近檯面下已產生很多亂象,建商在無法可管、可以大鑽漏洞之下,建商可能不再委託代銷業者,儘量自售預售屋,拖長完工登錄時間,讓實價不曝光;或矮化代銷地位、只作純企劃,甚至還有建商乾脆讓代銷業者印上自己公司的名片、繼續賣自家預售屋,以為就此可以規避預售屋實價登錄的責任。

代銷業者炮轟,內政部如此草率修法、只作半套,讓不法建商有可趁之機、成為漏網之魚。據悉,目前全台灣建商和不動產開發業者家數,大致在1萬多家,每年公開上市的預售屋銷售總額,高達1.5兆元!可是,全台灣不動產代銷經紀公司(代銷公司)家數,只有902家,要扛下龐大預售屋市場的實價登錄重責大任,代銷業也有難言之隱。

新聯陽實業董事長、台北市不動產代銷公會副理事長王志祥主張,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全面實價登錄,已是世界潮流,代銷業完全配合政府政策,而且建商實在沒有必要去排斥,應坦然接受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因此政府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納入預售屋交易價格之前,不應只作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