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資訊
自由時報 2016-06-29
新北市囤房稅通過 擁4房以上稅率倍增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
影響九萬多人 市庫一年約增加三億元稅收
新北市議會昨天三讀通過俗稱「囤房稅」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民眾持有第四間以上「非自住屋」,房屋稅率從原本一.二%倍增為二.四%,一○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估計影響九萬多人,新北市一年約增加三億元稅收。
財政局長呂衛青指出,以往房屋稅率未區分是自住或非自住,中央一○三年六月修正房屋稅條例,財政部定義「自住屋」上限為三戶,包括自住、父母、子女,且須有自住事實,持有第四戶起,以「非自住屋」課稅,稅率由原先一.二%提高為一.五%至三.六%,授權地方政府自訂稅率,新北市針對持有第四戶以上的非自住屋,房屋稅率調高至二.四%。有議員質疑,中南部地區採最低稅率一.五%,為何新北市訂定二.四%?呂衛青說明,新北房價所得比是全國第二高,民眾購屋負擔沉重,希望透過差別稅率,鼓勵持有多間房屋的人釋出空餘屋,增加市場房屋供給量,達到抑制房價效果。
新法明年七月一日起上路
據統計,新北市總計有一百八十萬戶房屋,其中持有四戶以上房屋的屋主比率不到全市屋主數量的六%,自治條例上路後,影響人數不超過十萬人,估計每年市府可增加三億多元稅收。
呂衛青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第四戶以上非自住屋稅率調高為二.四%,其他維持現狀,包括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率為一.二%,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使用為三%,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為二%。新法明年七月一日起上路,因房屋稅每年五月徵收,新稅率將影響一○七年五月繳交的房屋稅。
影響九萬多人 市庫一年約增加三億元稅收
新北市議會昨天三讀通過俗稱「囤房稅」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民眾持有第四間以上「非自住屋」,房屋稅率從原本一.二%倍增為二.四%,一○六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估計影響九萬多人,新北市一年約增加三億元稅收。
財政局長呂衛青指出,以往房屋稅率未區分是自住或非自住,中央一○三年六月修正房屋稅條例,財政部定義「自住屋」上限為三戶,包括自住、父母、子女,且須有自住事實,持有第四戶起,以「非自住屋」課稅,稅率由原先一.二%提高為一.五%至三.六%,授權地方政府自訂稅率,新北市針對持有第四戶以上的非自住屋,房屋稅率調高至二.四%。有議員質疑,中南部地區採最低稅率一.五%,為何新北市訂定二.四%?呂衛青說明,新北房價所得比是全國第二高,民眾購屋負擔沉重,希望透過差別稅率,鼓勵持有多間房屋的人釋出空餘屋,增加市場房屋供給量,達到抑制房價效果。
新法明年七月一日起上路
據統計,新北市總計有一百八十萬戶房屋,其中持有四戶以上房屋的屋主比率不到全市屋主數量的六%,自治條例上路後,影響人數不超過十萬人,估計每年市府可增加三億多元稅收。
呂衛青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第四戶以上非自住屋稅率調高為二.四%,其他維持現狀,包括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率為一.二%,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使用為三%,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者為二%。新法明年七月一日起上路,因房屋稅每年五月徵收,新稅率將影響一○七年五月繳交的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