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開查 3類案件必查聯合報 2016-04-07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房地合一稅今年上路,僅北區國稅局首季已收到734件申報案,自繳稅額4838萬多元。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即日起各國稅局將展開房地合一案件查核,尤其申報「適用自用住宅優惠」、「重購退稅」及「交易虧損」等三類案件,列為必查案件。房地合一課規定,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房地合一稅對短期持有者從重課稅,中期持有者合理,長期持有者優惠。持有未滿1年課45%;1年以上未滿2年課35%;2年以上未滿10年課20%,...
房地合一稅 逾半申報交易損失經濟日報 2016-04-07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房地合一新制今年元旦起實施,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財政部已頒訂查核計畫,並交給五區國稅局執行,4月起只要申報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重購退稅與虧損案件,每一件都會進行查核,一旦查到有短漏報行為,除補稅外還會處以0.5倍罰鍰。李慶華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條件為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納稅。3月份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案件計359件,其中網路申報71件,人工填寫申報書288件,自繳稅額超過3021萬元;1至3月底累計...
受贈人負擔贈與稅 不得列報經濟日報 2016-04-06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財政部表示,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不動產贈與契約,並以贈與契約約定由受贈人負擔繳納贈與稅,無法適用遺產及贈與稅法贈與附有負擔的相關扣除規定,受贈人負擔部分不得主張自贈與額中扣除節稅。財政部舉例,贈與人A與其子B簽訂不動產贈與同意書,將其所有土地贈與B,並在贈與契約上約定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的贈與稅,要由B負擔。因此,A在辦理贈與稅申報時,主張以贈與契約約定B繳納的贈與稅,屬贈與附有負擔,並將受贈人B預計負擔繳納的贈與稅額,列報為其他贈與負擔扣除額。財政部說,A所主張將B預計負擔繳納的贈與稅額,不得列為其他贈與負擔的扣除額,一旦列入即會遭國稅局剔除並補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
房地合一,注意財務規劃MyGoNews 2016-04-06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個人做財務規劃,要考量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日後如出售,係以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計算房屋、土地取得成本。國稅局說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相關所得或損失計算方式如下:一、個人買入房屋、土地後再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交易時成交價格-原始取得成本-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二、個人出售因繼承或受贈取得的房屋、土地: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交易時成交價格-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
房地合一贈與可節稅?恐被查稅與涉偽造文書News 2016-04-01
上揚工業不動產轉載~~~今年1月的贈與移轉棟數創4年同期新低,原因便是房地合一上路後,贈與房產已經沒有節稅優勢,因此不少人鼓吹,假設父母要贈與房產給小孩,倒不如登記「買賣」,但看在專業代書眼裡,如果單純為了節稅而登記買賣,沒控制好資金流向,恐怕會被國稅局查稅,連補帶罰未必能享受節稅甜頭。以往因為房屋的贈與稅計算方式採房屋的公告土地現值,會比同樣贈與現金來得節稅。但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若贈與移轉給小孩,未來小孩出售就得按照實價課稅,計算下來稅金會比舊制來得多。有一派專家認為,假設打算登記贈與移轉,不如直接以「買賣」登記方式取代「贈與」,如此可省下贈與稅,也能節土增稅,甚至也能作價比行情低,來日出售...